湘潭大学土木工程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6-06-23 09:56:29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满足学生选择专业的兴趣需求,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湘潭大学本科生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湘潭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结合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培养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和书记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系主任、团委书记、教务干事,负责研究、指导、审核学院的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团委书记担任。

二、基本原则

本细则适用于我校在籍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的转专业工作,包括跨学院转专业和学院内转专业。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学习态度端正;

2.遵守校纪校规,无正在生效的违纪处分;

3.对目标专业有明确兴趣、特长,具备目标专业所需的身心条件、学科基础,能够适应目标专业的教育教学要求,避免盲目转专业。

(二)转专业年级

在读一年级或二年级学生,根据学校转专业相关条件,可以申请转专业。二年级学生转专业一般应降级到一年级学习。

(三)转专业名额

各专业(专业类)转入接收人数不超过该专业(专业类)相应年级入学注册人数的30%

三、转出条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1. 新生注册入学未满一学期或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

2. 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或应作退学处理的;

3. 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至非外语类专业;

4. 在校期间已有过1次转专业记录的;

5. 受违纪处分且在处分期的;

6. 职高对口、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不能转入其他类专业;

7. 国家或学校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可转专业的(含中外合作办学、定向生、第二学士学位等);

8. 从外校转入的学生;

9. 学校认定为不宜转专业的其他情形。

四、转入条件

根据本学院转专业细则,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资格、学业成绩、违法违纪情况等进行初审,重点考查学生的专业兴趣、学科基础和学习潜力还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

2.通过学院组织的面试。

五、注意事项

1每位学生可以申请两个拟转入专业,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报名、线下确认的方式提交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如填报两个,须填写两份《湘潭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以下简称《转专业申请表》),并在申请转入专业后标注1”或“2”(“1”代表第一志愿;“2”代表第二志愿)。

3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表》及个人成绩总表》等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4学院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业成绩,个人兴趣爱好和身心适应能力等因素,决定是否同意其转专业。


湘潭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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