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标准(2025版)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5-11-26 09:58:47浏览次数:

土木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一级学科代码名称:

0814土木工程

制定单位:

土木工程学院

授予学位类别层次:

工学硕士学术学位

学位授予标准版本号:

2025版

适用学生类型: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含港澳台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第一部分 学科简介

一、学科内涵

土木工程是最早建立的工程学科之一,其学科内涵丰富,主要包括基础学科与理论、工程材料、工程分析与设计、工程施工、工程检测与监测、工程经济与管理及信息技术应用等多个方面,其研究对象为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各类工程结构物,如:房屋建筑、桥梁、道路、铁路、地下工程、港口、市政、特种工程及防护工程、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等。

土木工程学科的理论体系主要包括土木工程材料学、岩土工程学、工程结构(结构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原理与设计学、工程结构防灾减灾与防护学、给水排水及废物处理学、人工环境与能源工程学、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学等。支撑土木工程学科及其理论的知识基础则主要包括如下内容:现代数学(高等数学、数值分析、概率论、数理统计、数理方程、最优化理论等),物理学,化学(水化学、化学与反应动力学等),生物学,工程材料学,力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结构力学、弹塑性力学、结构动力学、流体力学、断裂力学等),计算力学,土力学与岩石力学,高等传热学,高等热力学,工程地质学,环境土工学,基础工程学,地震工程学,防护工程学,结构可靠度理论,结构设计原理与方法,土木工程施工技术,土木工程试验与检测技术,土木工程信息化技术(计算机语言、数据采集、处理、分析方法),以及经济学管理学等。以上内容根据研究对象的不同而有所侧重。

土木工程学科具有理论科学、技术科学双重特性和一定的工程经验属性,一般采用基于理论分析、试验研究(模型试验、现场实测、工程监测)和数值计算的反演分析、归纳演绎、集成综合的研究方法。

二、学科基本情况

湘潭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前身为湘潭大学建筑工程系。1994年湖南省教育厅批准同意我校增设建筑工程本科专业,同年组建建筑工程系;2004年1月,建筑工程系与原流变力学研究所合并成立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2022年6月,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更名为土木工程学院。

本学科现有专任教师60人,其中教授12人,副教授23人,53人具有博士学位,20名教师有海外留学或访学经历(截至2025年6月)。支撑本学位点的学科平台包括:“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基础力学与建筑工程”中央与地方共建基础实验室、“工程结构动力学与可靠性分析”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岩土力学与工程安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土木工程”省级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一级学科土木工程硕士学位授予点和土木水利硕士专业学位类别。

第二部分  研究生培养过程要求

结合土木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通过规定的硕士生课程学习、中期考核、学术交流和社会实践等培养环节考核,完成论文开题、中期检查、预答辩和答辩等学位论文必要环节。具体详见《土木工程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25版)。

第三部分  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一、基本素质

1. 学术素养

1)科学素养: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针对复杂工程问题的抽象建模能力科学思维方式;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理性质疑和百折不挠的开拓进取精神;一定的创新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

2)工程素养:对新体系、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或对现有技术进行革新的进取精神;勇于承担责任、团结合作、沟通协调的职业精神;良好的市场、质量和安全意识,注重环境保护、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责任感。

3)知识产权意识:维护他人知识产权尊重他人尚未获得知识产权的成果保护本人尚未获得知识产权的成果。

4工程伦理意识在工程实践中遵循的伦理原则和规范,旨在确保工程活动对社会和环境的积极影响;强调工程师的责任、权利与职业美德。

2. 学术道德

1)自觉维护学术诚信,恪守学术规范:严禁考试作弊或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成绩;严禁在科研和工程活动中抄袭剽窃、编造篡改数据、一稿多投、随意署名等学术不端行为;严禁购买或由他人代写学位论文。

2)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涉密管理和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

二、基本知识

1. 基础知识

应在工科本科毕业生所必须掌握的数学、物理、化学知识的基础上,根据专业特点选择性地掌握:(1)数值分析、数理方程、矩阵论、应用统计、随机过程、优化理论等高等数学知识;(2)化学及反应动力学、生物化学等化学知识;3)高等热力学、光学、电磁学等物理知识;(4)现代信息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等知识。   

2.专业知识

掌握土木工程学科某一专业方向较为系统深入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学科的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主要包括:(1)弹塑性力学、结构动力学、热力学及现代数值分析方法等的基本原理、分析方法和发展趋势;(2)现代工程材料的基本组成结构与性能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3)土木工程某一专业方向的基本理论、分析方法、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4)现代土木工程施工与管理的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5)土木工程结构的全寿命分析、维护理论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

各二级学科要求的专业知识如下:

岩土工程:高等土力学、高等岩石力学、高等基础工程学、岩土工程施工等。

结构工程:高等混凝土结构、高等钢结构、高等组合结构、高等结构设计、高等结构试验等。

土木工程材料:材料科学基础、材料分析与现代测试技术、建筑功能材料学等。

3. 工具性知识

1)外语知识:熟练阅读专业外文文献,具备一定的翻译、写作能力和基本的听说交流能力。

2)计算机知识:熟练运用计算机操作系统,至少掌握一种行业内常用的分析应用软件。

3)文献检索知识:熟练掌握各类文献、信息资料的一般检索方法及互联网检索技术。

4)实验知识:掌握土木工程试验的基本方法。

5)其他知识:熟悉工程建设标准相关知识,以及相关的经济、管理、法律法规等知识。

三、基本学术能力

1. 获取知识的能力

具备从书本、期刊、影像、会议、讨论、互联网络和生产实践等多种途径快速获取符合专业需求及研究复杂工程问题的信息、研究方法的能力,以及通过系统的课程学习、自学、实践、文献阅读等方式有效获取研究所需知识和方法的能力,并善于进行知识总结与归纳。

2. 科学研究能力

善于发现并深入分析问题,对其进行质疑和评价的能力;具备对复杂土木工程问题进行建模以及深入分析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相关成果,提出研究思路、设计技术路线,并采用理论、实验、数值计算等手段,分析并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通过清晰明了的语言表达和逻辑严谨的演绎归纳来论证其工程问题解决过程的能力。

3. 实践能力

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具体包括熟悉土木工程一般工作流程和执行规范,综合利用专业知识开展学术研究或进行创新试验、技术开发、组织实施的能力;掌握现代土木工程试验技能,且能与他人充分交流与合作;具有将土木工程基本理论、专业知识与生产实践、新技术探索等相结合以处理复杂土木工程问题的能力。

4. 学术交流能力

较强的文字表达和语言表达能力,并能够采用多种手段相结合进行学术表达,主要包括阐明学术思想、研究思路、研究内容、技术手段及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学科内、跨学科及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能力。

四、学术规范性审查认定标准

1. 学术规范性审查结果的认定标准

学术规范性审查以文字总复制比(X)、去除本人复制比(Y)和去除引用复制比(Z)三类指标为核心依据,结合重复内容的性质进行综合判定,具体标准如下:

1)复制比合格认定标准

X≤15%(或Y≤15%),Z≤10%

2复制比不合格认定标准

a)轻度超标:15%<Y≤25%10%<Z≤20%

b中度超标:25%<Y≤35%20%<Z≤30%

c重度超标:Y>35%Z>30%

2. 学术规范性审查结果的认定程序

认定程序遵循分级审核、权责明晰原则,具体流程如下:

1)初检与报告生成

责任主体:学生、导师。

操作流程:学生登录湘潭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学术规范性审查申请并上传学位论文,系统生成检测报告。复制比合格者,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通过学术规范性审查。

2)学院复核

认定主体: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复核流程如果学生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结果3个工作日内填写《湘潭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性审查复核申请表》,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自收到复核申请4个工作日内根据学院学术规范性标准、学术规范性审查结果(含查重报告)、学生申诉理由等组织不少于3名(单数)土木类相应层次导师,对学术规范性审查结果进行复核复核完成后,学院在1个工作日内告知学生和导师复核结果。

(3)学术规范性审查结果认定

经复核认定为轻度超标的学位论文,需修改至符合复制比合格认定标准,并经导师同意后,提交修改说明至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通过学术规范性审查。

经复核认定为中度超标的学位论文,学位论文须在导师指导下进行深入修改,修改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方可重新申请。

经复核认定为重度超标的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应须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全面、深入修改,修改时间不得少于一年,方可重新申请。

所有学位论文在授学位前进行第二次学术规范性审查,检测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应为上传提交的最终定稿,导师审核后不允许更换。凡检测中文字复制比不合格,以及在比对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学位论文,本次申请无效,须修改半年后方可重新申请。

学位申请人申请学位(毕业)时间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相应时间。

认定结果:达到标准,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通过学术规范性审查。

五、创新性成果认定标准及要求

创新成果要求以湘潭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学位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人(第一导师为第一作,研究生为二作的,视同一作;共同一作只认可排名第一者),创新性成果只认可攻读本学位期间的成果

1. 按期或延期申请学位

创新性成果至少需要满足如下七类成果中的1项。

1学术论文:在本学科相关的SCIEICSCD期刊正刊上公开发表(含录用)学术论文1篇。

2)著作:在国家二级或以上出版社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任一排名)。

3获奖:获得国家、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1项(任一排名);获得学校认可的各类学生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排名第一)。

4发明专利:获发明专利授权1项。

5)技术标准:参与编写国际或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1项(学校署名、学生署名)。

6)省级工法:主持或参与撰写省级工法1部(任一排名)。

7)学术会议:在学校认定的国际国内学术会议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并获奖。

备注:对于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湘大研发〔2024]7号),除上述七类成果外,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有工程技术报告、产品设计、工程软件和应用软件被相关部门采纳(需提供证明材料),同样视为达到申请硕士学位的创新性成果要求。

2. 提前申请学位

提前申请学位者,创新性成果至少需要满足如上七类成果中的2项,或在本学科相关的SCIEI期刊正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

六、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1. 规范性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的组成内容、版式格式、符号术语、语言表述、图形表达、引文注释等应规范严谨。学位论文应包含如下内容:

1)封面:论文题目(中英文)、论文作者、指导教师、学科门类、专业名称、培养单位、完成日期;

2)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须有作者及导师的亲笔签字;

3)中英文摘要与关键词;

4)论文目录,以及公式、图表清单、符号及缩略语表;

5)论文正文包含选题依据、文献综述、研究内容、研究成果、结论与展望;

6)参考文献;

7 附录,包括研究过程中使用的基本数据、重要计算程序、硕士期间取得的成果等;

8)致谢。

2.质量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应满足以下的要求:

1)论文工作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工作量饱满,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

2)论文选题应结合土木工程建设与运营需求,具有较强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论文成果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实用性。

3)论文应体现作者已广泛阅读国内外相关文献,文献综述应对所研究课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有清晰的评述。

4)学位论文应综合应用理论、实验和数值模拟等,对科学问题、工程问题进行研究,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或技术难度。

5)论文写作要求思路清晰、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文笔通顺、版式规范。

6)论文正文字数不少于3万字。

学院新闻通知公告